让中国人民的家园更加美丽宜人——改革开放四十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述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王有德、杨善洲等多名涉及生态环保领域的同志获得了改革先锋称号。他们的经历和贡献,正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改革开放中深入推进的缩影和体现。
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激流勇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将绿色发展作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力,不断深入,书写出动人心魄的篇章。
生态环境保护与时俱进
回顾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生态环境保护在其中一直有着浓墨重彩。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念、目标和措施等也不断发生着深刻变革。
从末端治理走向源头和全过程防控。
“三河”“三湖”治理,打响了流域污染治理的重大战役,随后,“两控区”“一市”“一海”的纳入,形成了“九五”期间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的大手笔,目标是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影响群众生活、危害身体健康、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问题。
在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不足也逐渐显现出来,以末端治理为主的模式,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
治污在深入,谋划在深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发布,污染防治开始强调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源头控制。在环境管理领域,2009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发布,规划环评、区域环评、战略环评等,逐步推动建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管控体系。在经济建设领域,1997年,《关于推行清洁生产的若干意见》出台; 2003年,《清洁生产促进法》正式施行,强化了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源头环境管理。
一系列政策法规,使环境管理全过程控制不断得到完善和加强。
从总量减排走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
保护环境,就要从削减污染物排放入手。1996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控双达标”。此后的几年,总量减排成为各地环保部门的重要工作。
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万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14.3%和12.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深入,总量减排如何促进环境质量改善,逐渐成为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思考的重要问题。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手段,目的在于让人们头顶有蓝天白云、繁星闪烁,身畔有清水绿岸、鱼翔浅底,在家能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出门能尽享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成为生态环保工作的目标。环境质量改善纳入“十三五”环保规划中的考核目标。不仅看排放总量削减了多少、污染物浓度下降了多少,更要看蓝天数有多少,繁星有多少,从强调总量控制到环境质量提升,环境质量改善日益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
从保护环境走向全面建设生态文明。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2005年以后,我国逐渐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环境质量也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环境问题越来越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治理污染、改善环境,转变发展方式成为根本途径。
2006年,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提出“三个转变”,要求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正式确定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正如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所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
理念不断深化,制度日臻完善
转变观念,加大力度,完善机制,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理念不断深化,方法不断完善。
迈向协同化,走出了一条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道路。
改革开放40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从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再到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绿色发展,我国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入,对处理好发展和保护关系的探索实践不断深化。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环境保护日益融入社会生产生活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安吉等地用事实证明,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能够同频共振、同向而行;推动绿色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