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丰县梅陇施生生首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丰县梅陇施生生首饰厂建设项目
地点:海丰县梅陇深坑岭广汕路西侧(原美美酒店)
建设单位:海丰县梅陇施生生首饰厂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为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从事首饰加工与销售,产品年产量为戒指1.2吨/年及吊坠1.2吨/年。本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主要用于废水、废气以及固废的处理。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2019年7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139279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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