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硬核”措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奋战三大行动、奋进靓丽明珠”动员会议精神,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年、“项目双进”会战年、营商环境优化年三大行动,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全省走在前列,全国力争优秀”以及让市场“省事、省时、省钱、省力”的指示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聚焦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强化相关环境监管和服务措施,致力打造“四个一流”营商环境,印发《关于深化企业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以及出台系列措施,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激发市场活动力,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按下“加速键”,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支撑保障。
实施更大幅度的“放”
严格执行《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对三十大类61小类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办理;对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中17大类44小类行业建设项目、生猪规模化养殖等项目,以及已开展规划环评汕尾高新区(红草片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海丰首饰产业环保集聚区等三园区内的主导产业新、改扩建工业项目,试点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
实行最大限度的“压”
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的法定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实施最大限度的“容”
执法检查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排污对环境影响情况,对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行为等情形的,从轻或减轻处罚;对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并主动实施关停,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污染小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免予处罚。
实施跟精准的“管”
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监管频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使其获得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对违法违规频次较高的企业加密执法频次,将执法重点转移到群众投诉反映强烈、偷排漏排污染物、生态破坏或环境污染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上来,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实现更有效的“服” 强化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服务力度,设立排污许可核发登记服务窗口,明确专人对点帮扶,建立首问负责制,一张证跟到底,协助解决企业在排污许可证填报登记过程中碰到技术难题,帮助企业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登记备案工作。
下一步,市各级生态环境机构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健全保障机制,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动受疫情影响企业稳步复工复产,服务新引进投资项目加快落地,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