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确保整改见成效

    2020-05-14 11:32:31 47

    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确保整改见成效

      近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分别向福建、甘肃、海南、重庆、青海、上海6省市以及五矿集团、中国化工两家央企反馈了督察情况。督察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着重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自2015年在河北启动试点以来,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用了大约两年时间实现了所有省份的全覆盖,取得了显著效果,不但解决了15万多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而且推动各地各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工作作风实现了重大转变,生态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然而,有许多生态环境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不可能仅靠一两次督察就彻底解决。这在第二轮督察情况反馈中就有明显体现,一些地方和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有较大差距,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

      从此次督察情况反馈来看,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一些地方和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重发展、轻保护,重经济、轻环境的“惯性”思维依然存在,片面追求GDP增长的观念没有根本转变。例如甘肃绿色发展约束性指标落不下去,一些市州资源环境类约束性指标内容普遍缺项漏项或降低标准,中国五矿集团环保投入机制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存在,实际上是相关地方和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发展思路出现了偏差。

      还有一些地方和企业行动跟不上,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方面不够坚决。从反馈意见中,我们看到一些地方和企业对环保执行力不够,容易的做了,难题就没有动力去解决,使得环保政策不能够完全落实到位。污染防治攻坚战本身就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一些问题涉及多方利益,解决起来比较棘手;一些问题长年积累,解决起来需要巨大的投入;还有一些问题要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甚至需要“伤筋动骨”。解决问题难度虽大,但不应成为放慢进度、降低标准的理由。我们只有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担当,才能最终破解顽疾,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督察反馈还表明,一些地方和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搞变通、打折扣。有部门建议调整督察整改方案,简化自身任务;有部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对该做的事能拖就拖,对相关责任推诿扯皮、上下埋怨,对群众诉求不以为然、行动迟缓,面对工作任务,不是千方百计想着怎么去干,而是想着怎么不去干。这种不作为、不担当,不仅使环境治理效率低下,而且浪费了宝贵的治理时间和资金,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不久前,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特别强调,“要自觉讲政治,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就是“国之大者”,是中央一直在关心、一直在强调的大事。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国之大者”抓实、抓好。这次督察反馈已经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按照反馈意见制定好整改方案,把问题切实解决好。同时,还要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主动查找其他问题和不足。只要我们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环境质量肯定能得到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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