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明年实施 环境部:全面监测土壤
《土壤污染防治法》明年实施 有关部门为法律实施预热生态环境部:全面监测土壤农产品安全保障提升
法制网北京12月12日讯 记者郄建荣 明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将要开始实施。今天,全国人大环资委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召开座谈会,共同为这部法律的实施预热。而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土十条》,生态环境与相关部委正在抓紧出台相关规定以及政策措施。 其中,为规范和加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就共同发布了《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两部将统一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信息。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说,按照《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的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一起建立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以下简称国家网),统一规划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站(点)的设置,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将设置近八万个点位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进行监测。 这位负责人指出,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点是国家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建立并完善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至于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国家网的关系?这位负责人说,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整合优化相关行业土壤环境监测点位,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制度规范、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数据管理和统一信息发布,构建和运行国家网,负责说清全国土壤环境状况的变化趋势。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家网由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组成,目前,包含生态环境部的3888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的40061个监测点位和自然资源部的1000个监测点位。农业农村部门基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布设农产品产地风险点位,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背景点位、基础点位和风险监控点位的监测工作。这位负责人透露,按照国家网的统一部署和相关技术文件要求,农业农村部负责组织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每年监测1次土壤样品和农产品样品。 同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每年12月31日前向农业农村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农业农村部汇总审核分析各地监测数据,形成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年度专题报告,并于次年3月1日前,将年度监测数据和专题报告提交国家网,并上传到生态环境部统一搭建的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统一发布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信息。